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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青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出台认定办法

时间:2024-02-27 18:43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  为支持和引导青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培育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,青岛市发改委制定的《青岛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认定管理办法》)已于近日印发出台。

  《认定管理办法》重点支持的领域包括现代物流、现代金融、文化创意、数字信息、医养健康、科技服务、电子商务、商务服务、节能环保、精品旅游、时尚消费、新型专业市场等行业,并明确了认定条件、申报审核及认定管理机制。

  1、应有明确发展规划,规划边界清晰,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、产业布局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且有一定的发展空间。

  2、应有健全的公共服务平台,能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、合作交流、人才培训、信息管理、技术创新、知识产权保护、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。

  3、应有明确的管理机构、管理章程和专职管理人员,对集聚区实行统一管理和一站式服务,能够及时、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。

  4、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鲜明,产业优势明显,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,有多家同类或相关大型企业(机构)入驻,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入驻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%。

  (二)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,示范引导效应突出,属于延链、补链、强链的集聚区,可适当放宽:

  1、现代物流。园区占地200亩以上,物流运营面积比例大于50%,至少具备2种以上运输方式功能,至少具备6种以上物流功能(保税仓储、一般贸易仓储、加工、包装、清关、装卸搬运、配送、期货交割仓库等),并具备供应链金融、货运保险、税务和后勤服务等配套设施,入驻物流企业不少于20家。

  2、现代金融。以商务楼宇、总部基地、特色小镇等为载体,具备支撑金融商务机构集聚的基础营运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,入驻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信托、基金、财富管理、创投风投等企业或机构不少于30家。

  3、文化创意。具备开展创意研发、设计、孵化和成果转化等活动的软硬件环境,创意资源、创意人才、创意企业相对集聚,入驻文创企业或工作室不少于30家,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,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,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。

  4、数字信息。具有支撑数字产业或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的技术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,入驻软件或信息类企业不少于40家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园区入驻企业70%以上。

  5、医养健康。占地面积不低于50亩,集聚医疗服务、健康咨询、体育健身、养老养生、康体美容、康复保健等总部型、研发企业5家以上,医养健康类企业占园区入驻企业50%以上。

  6、科技服务。具有创业企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支撑体系及相关配套的平台,能够为企业提供商务、信息、咨询、技术服务,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。入驻科技服务企业20家以上。

  7、电子商务。具备技术开发、网络推广、市场开拓、人才培训、信息发布、融资、加工、物流、配送等多种电子商务功能,入驻企业不少于50家,其中电子商务企业占园区入驻企业70%以上。

  8、商务服务。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,入驻设计、咨询、会计、法律、检验检测、人力资源、广告、航运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、企业或事务所不少于20家,商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入驻企业的70%以上。

  9、节能环保。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,入驻节能环保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,集聚区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。

  10、精品旅游。依托旅游度假区、风景名胜区、特色旅游小镇等旅游资源,室外景区占地面积不低于300亩,入驻旅游、购物、休闲、娱乐、餐饮、住宿等企业不少于30家,年旅游人数不少于30万人次。

  11、时尚消费。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,其中商贸综合体、特色街区入驻商贸零售批发类企业不少于100家,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。

  12、新型专业市场。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,以产品批发和交易集散为主体,具有商品集散、批发零售、交易展销、线上线下、信息发布、储运配送、加工包装、检验检测、产业延伸和价格形成等综合服务功能,年成交额30亿元以上。

  13、其他业态特色鲜明、发展潜力巨大、辐射带动作用较好的服务业集聚区,可参照基本条件进行申报。

 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重点工作,研究确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年度申报重点领域和方向,下发申报通知。

  单位申报。凡符合本办法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,由集聚区管理机构向所在区(市)、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报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:

  2、集聚区基本情况,包括集聚区建设主体、产业发展、项目建设、服务体系、要素保障等内容;

  由所在区(市)、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,对集聚区报送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,以正式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。审核。

 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,按现场核查、材料审核、专家打分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,结果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。(二)认定管理

  评审通过后,对公示无异议的,经集体决策研究后,认定为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。

  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,原则上每年2月底前,集聚区管理机构应将上一年度的发展情况形成自评报告,经区(市)发展改革部门、功能区经济管理部门审核后,上报市发展改革委。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集聚区建设、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价。

  建立“退出”机制,经认定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其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,予以摘牌,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。

  《青岛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青发改规〔2021〕4号)来源:服务业促进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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